泉实践办﹝2021﹞3号
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
所(站)、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及个人等
先进典型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区直各单位,各级文明单位:
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时代新风尚,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工作走深走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优秀志愿服务组织及个人等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颍泉区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及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先进个人:评选“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10个(含区直),“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个(中市街道3个,其余各镇街道园区各一个),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先进个人30名(镇、街道各2名,园区各1名,区直及其他单位共计15名)。
(二)颍泉区优秀志愿服务典型共4个类别:评选“颍泉区优秀志愿者”60名(4个镇及周棚街道各4名,三个园区各2名,中市街道7名,区直及其他单位27名);“颍泉区优秀志愿服务项目”5个;“颍泉区优秀志愿服务组织”10个、“颍泉区优秀志愿服务社区”5个。
二、评选范围
参评单位为颍泉辖区内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含区直)、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项目和社区。个人原则上为在颍泉辖区居住具有颍泉区户籍的居民,或在颍泉区学习、工作、生活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颍泉辖区为主。
三、推评方法
评选采取镇、街道、园区,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由候选人所在的镇(街道、园区)党组织审核把关后,填报推选先进典型的相关资料,由各镇(街道、园区)统一报送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交通、卫生、财政、税务、金融、教育、工会、团委、妇联、电力等行业,结合已有先进典型评选工作,通过职工自荐、同事推荐、党团组织举荐等形式推举候选人,经单位审核评定后填报相关资料报送至相关部门(具体情况见报送材料附件1或附件2)。
四、评选步骤
(一)宣传发动(2021年12月6日—12月20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将通过颍泉文明网、文明颍泉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公告,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可通过网络媒体和户内外电子屏、海报等宣传载体,进行大力宣传,推动形成浓厚氛围。
(二)推荐申报(2021年12月21日—2022年1月20日)。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推荐申报工作。各推报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和文件要求严格把关,积极向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推荐先进典型。
(三)评审公示(2022年1月21日—2月25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组织专业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先进典型(组织或个人)进行评审筛选,确定入选名单。报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审核后,对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评议与监督。
(四)命名表彰。经公示无异议后,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将对先进典型进行命名表彰,并参照《安徽省志愿服务条例》、《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2019年4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颍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给予适当奖励,并逐级推报参评各类先进典型表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将在颍泉文明网、文明颍泉微信公众号里宣传展示。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组织。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典型评树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真正把社会影响大、群众威信高,在推动颍泉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二)强化基层,群众广泛认可。评选活动要面向农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站所等基层单位一线工作人员,深入挖掘工作在基层、战斗在一线的典型,确保候选单位、组织和个人事迹突出、真实。把民意好、社会认同度高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使评选过程成为广大干部群众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实现我提升。
(三)严格标准,公开公正透明。各镇、街道、园区、各相关单位在推荐先进典型过程中,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优中选优,确保质量,评选过程接受群众监督。凡弄虚作假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候选单位或个人资格,追究推荐人责任,追回奖励,并通报推荐单位。
附件:
1、颍泉区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及个人推报材料要求和颍泉区优秀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及个人推荐表。
2、颍泉区优秀志愿服务典型评选标准、推报材料要求及相关推荐表。
颍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