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为2010年以来,在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和党的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拟表彰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60名;拟表彰区先进集体15个,并于2017年“五一”节前召开表彰大会。区委、区人民政府授予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中的先进个人“颍泉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的先进个人“颍泉区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先进单位“颍泉区先进集体”称号。
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一线,兼顾各行各业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和区级公示三级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