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培训会
2021-12-10 16:41:29作者:闫敏、刘凯来源:颍泉区关工委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新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12月10日,颍泉区关工委、教育局、区妇联在阜阳市实验小学北校区,共同主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促进法》)培训会,邀请颍泉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区关工委立德树人宣讲团成员刘启蒙为大家作学习辅导报告。

参加培训会的有:镇(街道、园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法治宣讲员,区立德树人宣讲团成员,中心学校、区直属学校、民办学校分管普法教育副校长、家长学校校长、关工委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关工委班子成员。市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室主任张新宇、区妇联主席刘朝晖、区教育局党工委委员、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乔保军,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沈怀灵、吴莹、叶陆苗、牛宗汉、张治平,常委王玲出席了培训会。

刘启蒙主任从专业普法工作者的高度,结合实际案例,从《促进法》的立法背景及过程、《促进法》的主要内容、如何贯彻落实《促进法》三个部分,进行认真解读,图文并茂,生动详实,通俗易懂,为与会者学习理解、宣传落实促进法精神提供很大帮助。

大家一致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通过制度设计采取一系列措施,将家庭教育由旧时期的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本部法律的出台,社会关注、意义重大。我们要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高度来正确理解家庭教育促进法,认真抓好法律的宣传普及和贯彻落实,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增进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关工委家庭教育指导室主任张新宇在讲话中,对颍泉区家庭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如何学习贯彻落实《促进法》给予具体指导。因事不能到会指导的市关工委法治教育指导室主任侯敬盘,发来微信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刚出台,你们就组织学习培训。多年来,颍泉区关工委在多方支持参与下,坚持不懈打造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教育格局,成果丰硕。是惠泉经验的推广和传播,促进了全市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工作良好局面的形成;是大钱营经验,进一步促进了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深度融合。相信你们下一步一定会取得更大成绩。祝培训圆满成功!”

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相明主持了培训会,他最后提出几点建议和要求:一是要明确职能,主动配合,确保关工委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家庭教育是大教育的组成部分,需要社会各方面协调一致、共同发力,形成全链条的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抓好社会协同这篇大文章。本部法律,明确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法院、检察院、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科协、关工委等各方面的职能作用提出要求。全区关工委组织和广大“五老”要在充分领会《促进法》精神实质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统筹兼顾,做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促进法》与贯彻落实有关教育和有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律的有效衔接。未成年人的成长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迫切需要健全的法律规范营造有利环境。目前,国家颁布的教育类法律连同本部法律共8部,另外还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我们要注意做好这些法律的有机衔接、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为完备的法治保障。

三是要打造品牌,做好《促进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与深入开展“泉心创‘五零’,‘五老’伴童行”普法教育活动的有效融入。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零辍学、零吸毒、零安全事故、零无助特困青少年”活动,是行流镇关工委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牛寨村“一包三进两结合”普法教育活动基础上的创新和发展。我们决定作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品牌在全区推广。结合“五零”创建活动,学习宣传贯彻《促进法》,通过《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推动“五零”创建活动的深入广泛开展。

四是注重实际,做到一定声势和实施效果的有效结合。在学习、宣传上需要一定的声势,造成影响,入脑入心。但在贯彻落实上,要求细求实。走深走实。工作中要注重资料的积累,典型的收集,经验的总结,以便推广。

培训会达到了预期效果。( 闫敏、刘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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