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泉区关于“讲文明 树新风 改陋习”的倡议书
2018-01-18 16:32:51
全区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窗口单位,颍泉区广大居民朋友:
2018年春节将至,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文明新风,改变生活陋习,引导广大市民过一个文明环保、健康向上、欢乐祥和的节日,区文明办特向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窗口单位和颍泉区广大居民朋友倡议,讲文明,树新风,改陋习,过和美幸福春节。
一、美化环境,清洁过节。自觉参与城乡环境整治,对城乡道路、背街小巷、沟河塘渠、房前屋后、室内室外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构建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干干净净过大年。
二、移风易俗,文明过节。自觉遵守《阜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在禁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规定范围之外少放、不放烟花爆竹,减少空气污染和安全隐患;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邪教活动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力戒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小办或不办;响应“文明餐桌”行动,倡导“不剩饭不剩菜”,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发布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害信息,争做文明向上的时代新人。
三、孝老爱亲,和谐过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倡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尊老爱幼、扶弱济困。做尊老之事,树和谐之风。
四、文明出行,平安过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外出旅行,注重文明言行,保护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
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新作为。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动家人,影响他人,持之以恒除陋习、齐心协力树新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工作,为建设美丽颍泉作出应有贡献!
恭祝全区人民文明修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健康快乐!


颍泉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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